《衡阳师范学院学报》编辑、校对、出版规定

编辑:学报   发布时间:2019-11-11  浏览次数: 

一、编辑、出版的方针和宗旨

坚持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“百花齐放,百家争鸣”的方针,坚持理论联系实际,注重学术性、时代性、实践性和地方性的有机结合,推动科学技术进步,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,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阵地,依法办刊,依法出版。

二、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,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,坚持真理,服从真理,公正无私。在处理稿件时,要做到:

1.对来稿要一视同仁,一律以稿件的质量为取舍标准;

2.珍惜作者的劳动成果,严肃认真地处理每一篇来稿,在稿件发表之前,不向无关人员泄露稿件内容,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;

3.尊重作者的学术地位,坚持“双百方针”,对不同学派、不同观点,不歧视,不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。

4.未经作者许可,编辑和审稿人不能将任何未公开发表的信息、资料引用到自己的研究工作或文章中去。

5.不谋私利,廉洁奉公,不接受任何作者的托请,不收取所谓的“编审费”“版面费”。

三、在编校过程中,编辑要努力做好以下工作:

1.确保文章层次分明,结构严谨,条理清晰,逻辑性强,文字精练,语句通顺,摘要准确,关键词不少于3个,参考文献著录规范,格式合符体例标准;

2.确保学术上无误,标题、目次、图表、注释、公式等编排规范,标点符号、数字及计量单位书写格式符合国家规定。

四、执行编辑的硬性要求:

1.学报出版前要认真审核,确保封面内容、目录、封底内容等没有错误;

2.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出刊,不得拖延出刊时间。具体要求是每期提前一个月出刊,即第一期在1月底出刊,第二期在3月底出刊,第三期在5月底出刊,第四期在7月底出刊,第五期在9月底出刊,第六期在11月底出刊。为了不延误出刊时间,必须提前2个月或以上时间组稿、审稿,定稿提前1个月送印刷厂,并时刻与印刷厂保持联系,把握好编校进度;

3、提前一年预订好主要栏目的文章,积极收集有关老师的教学教研文章,做好预案,排队备用。